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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为民增福祉

   日期:2022-08-04     浏览:91    评论:0    
核心提示:  医药问题涉及国计民生。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药领域垄断问题治理打出组合拳
   医药问题涉及国计民生。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药领域垄断问题治理打出组合拳,用务实举措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4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共办结医药领域垄断案件25件,罚款金额合计14.49亿元。

  严执法强监管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反垄断执法机构严查医药领域垄断行为,强化执法办案、加强协同联动、健全制度规则,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18年查处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罚款金额1283.38万元,查处扑尔敏原料药企业垄断案、罚款金额1243.14万元,2020年查处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企业垄断案、罚款金额3.255亿元,2021年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开出7.64亿元罚单……一个个重大案件的查办,显示反垄断执法机构重拳治理医药领域垄断“顽疾”的决心。

  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反垄断执法机构充分发挥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等的作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共同推动反垄断执法效果向终端传递,保障药品稳定供应,促使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先后研究制定《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有针对性地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因素,提高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齐联动深治理

  医药领域部分产品具有特殊的市场结构,垄断风险较高,行为隐蔽性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立足职能、勇迎挑战,开展集中执法,实现全链条监管,加强合规倡导,多管齐下深入治理医药领域垄断问题。

  自2011年查处盐酸异丙嗪原料药垄断案以来,我国持续开展反垄断集中执法,先后查办了美敦力、盐酸川芎嗪原料药等垄断案。2018年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全国一盘棋,浙江、天津、江苏、河南、上海、北京等地查办盐酸溴已新、醋酸氟轻松、樟脑、苯酚、氯解磷定等原料药和医用耗材企业垄断案,医药领域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医药经营涉及生产、经销等多环节,产业链条较长。对此,反垄断执法机构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事前加强合规引导,将反垄断执法与经营者集中审查有效衔接;事中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事后注重持续性监管,确保被处罚对象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场竞争秩序切实得到恢复。

  为从源头上预防垄断行为发生,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组织召开提醒告诫会、合规培训会、行政指导会、发布合规指引等形式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用宣传倡导、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守法自律、诚信经营的行业新气象逐步形成。

  见实效增福祉

  随着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件件案件得到查办、一项项措施得以落实,行业竞争秩序逐步规范向好,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执法成效持续显现。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全面服务保供稳价,持续查办原料药企业垄断涨价、包销断供、附加不合理交易等行为,纠正限制药品、医疗器械转售价格行为。通过常态化执法和政策联动,原料药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及时化解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高企、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医药价格逐步回落竞争水平,切实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负担,增进民生福祉。反垄断重拳频出,推动医药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引导经营者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促进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回应新期待,增加新福祉。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新反垄断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为守护人民健康、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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